注意事項:
【處理程序說明】 台端所陳事項本校至表重視,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七三條規定:陳情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,得不予處理。為維持部隊純淨、嚴防不法暨改進各項不合情理事項發生,提升國軍服務品質,本處理原則,將台端所陳事項轉請業管單位參處改進;惟因來函未提及台端服務單位等詳細資料,故無從查處改善。
【信件處理程序】 信件處理程序上,處理結果將以E-mail回覆為主,電話回覆為輔。 當您送出陳情信件後,我們將在最短的工作天內逕行處理與回覆。 一般問題之建議或諮詢,請來電-服務熱線,我們將誠摯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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